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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刊登日期:2023/10/31
發文日期:2023/10/6
發文文號:府教務字第1120226825號
主旨:預告訂定「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教師法第33條第4項規定。
三、「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訂定草案條文如附件。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78。
(四)傳真:037-559974。
(五)電子郵件:iris731028@ems.miaoli.gov.tw
附件:
  • 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訂定)-總說明.docx
  • 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訂定)-逐條說明.docx
  • 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訂定)-全條文.docx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