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1/24 |
發文日期: | 2025/1/9 |
發文文號: | 環水字第1140001795B號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苗栗縣推動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監測、評估與應變必要措施改善作業計畫」工作事項。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自民國113年12月3日起至115年12月2日止,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苗栗縣推動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監測、評估與應變必要措施改善作業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已採行監測式自然衰減,且解除列管或公告廢止者,進行廢止後定期監測,確認污染濃度已持續低於法規標準。 (二)尚未進行監測式自然衰減評估場址,先辦理監測式自然衰減與評估作業,確認是否可推動綠色改善。 (三)已完成監測式自然衰減評估場址,採行加強式生物復育推動場址解列。 (四)針對縣內專案計畫執行管理及應變改善評估等推動加速改善場址之執行成果,配合相關會議中進行成果分享。 (五)協助辦理上述各污染場址之各項調查、查證及整治資料蒐集彙整工作及配合環保局執行本計畫相關工作。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所爭議時,依本局與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合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