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6/3/31 |
| 發文日期: | 2026/3/5 |
| 發文文號: | 府水石字第1150046010B號 |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草案。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辦理。 |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草案,相關條文詳如草案說明。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提出陳述意見或電洽: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水利處(土石資源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06 (四)電子郵件:queenietsai@ems.miaoli.gov.tw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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