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5/31 |
發文日期: | 2024/5/15 |
發文文號: | 環廢字第1130029422號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3年度苗栗縣資源循環宣導及相關工作計畫」工作事項。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及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辦理資源循環工作計畫」。 |
公告事項: | 一、自民國113年5月8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3年度苗栗縣資源循環宣導及相關工作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擬定113年源頭減量及資源循環考核計畫,並逐月執行管考作業。 (二)配合稽查網際網路零售業者。 (三)輔導多元管道設置舊衣回收站(點)(5處),且持續維運以前年度既設舊衣回收站(點),並維護其周邊環境整潔、建立舊衣多元利用管道及資訊。 (四)輔導推動轄內機關、學校、團體及執行機關循環採購實務。 (五)辦理高壓容器安全回收工作,針對執行機關清運路線辦理破袋檢查(檢視)作業,並協助製作稽查紀錄及統計分析成果資料。於本縣販售點(大賣場等場域)辦理高壓容器宣導回收活動及提供文宣品,並發布新聞稿(4場)。 (六)搜捕輔導轄內公共工程及執行機關使用廢玻璃再生粒料。 (七)既設廢農藥容器回收站點加強巡檢清理作業並提報成果並辦理回收活動及提供文宣品發布該活動新聞稿(4場次)。 (八)於廢玻璃容器如提神飲料等易遭棄置地點辦理巡檢清理工作。 (九)定期發布廢照明光源及廢乾電池回收宣導新聞稿,並於每月20日至「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填報廢照明光源及廢乾電池相關回收量。 (十)於縣內公寓大廈(集合式住宅)設置資源回收設施示範站(點)(5處),並巡檢資源回收設施示範站(點)新設站點及既設站點。 (十一)彙整本縣外燴業者減量情形及本縣公有市場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情形。 (十二)加強辦理資源循環、源頭減量等相關宣導工作及提供文宣品(30場)。 (十三)持續推動既有漁、商、遊憩港口、客運碼頭或河(海)遊憩點資收站營運,每季追蹤統計其回收量。 (十四)新住民或外籍移工資源回收教育宣導工作及提供文宣品(4場次)。 (十五)資源回收相關網站更新及維運,並依資循署年度考核計畫宣導內容及則數,製作新聞稿並刊登於網頁宣導。 (十六)經營本局Facebook官方粉絲頁(ㄈㄞˋㄊㄨㄥˇㄈㄞˋㄊ一ㄝˇ電視節目),傳達資源回收理念、LINE@生活圈資源回收生活圈相關經營工作、形象娃娃麻糬哥及桐花妹Instagram相關經營及宣傳工作。 (十七)於在地性媒體(電臺廣播託播、網路、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宣導,傳遞有關資源回收相關資訊(300檔/則)。 (十八)協助本局管理、更新維護E智庫網站,並擴大宣導E智庫網站功能及辦理E幣兌換宣導品事宜。 (十九)輔導執行機關至本局「資源回收管理系統」申報各項數據並辦理執行機關申報系統教育訓練,落實品質管理制度(1場)。 (二十)輔導縣轄內執行機關訂定完整資源回收物標售契約及彙整等相關工作。 (二十一)追蹤輔導歷年已建置之資源回收形象改造示範點及輔導作業並協助每季隔月20日前於系統填報推動成果。 (二十二)輔導各執行機關提報資源回收相關報表,並協助彙整製作本縣資源回收報表及環境部定期申報之公務統計報表及相關陳情案件。 (二十三)每季巡檢執行機關資源回收貯存場及掩埋場狀況,及追蹤各執行機關補助經費執行進度,以符資循署政策目標。 (二十四)研析各執行機關近3年資源循環工作落後原因,並針對落後鄉鎮市提出客製化提升報告。 (二十五)辦理執行機關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業務職能檢討或交流教育訓練(1場)。 (二十六)配合本縣推動智慧城市之目標,規劃執行地方創新作法。 (二十七)續擬及規劃本縣推動垃圾隨袋徵收可行性評估。 (二十八)輔導資源回收『讚』等相關工作。 (二十九)協助機關推動辦理關懷計畫相關業務。 (三十)辦理執行機關資源循環工作考核。 (三十一)辦理資循署年度資源循環績效考核事宜。 (三十二)設計及製作宣導品及文宣。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