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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應受送達人范○強(證號:H8****7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因已出境無法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刊登日期:2026/9/30
發文日期:2026/9/1
發文文號:苗警刑字第1150027816C號
主旨:公告應受送達人范○強(證號:H8****7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因已出境無法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查應受送達人范○強於115年3月26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裁處毒品危害講習6小時及沒入查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3包。惟因受應受送達人范○強已出境無法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二、公示送達方式:公示送達公告張貼於苗栗縣警察局公告牌示處,並刊登於苗栗縣政府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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