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19/5/31 |
發文日期: | 2019/5/2 |
發文文號: | 府社保字第1080083121B |
主旨: | 預告廢除「苗栗縣政府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行為人輔導教育裁罰基準」。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一、制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業於106年1月1日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本裁罰基準適用對象及範圍皆大幅修正,擬予以廢止後另行訂定。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332003。 (四)傳真:037-332097。 (五)電子郵件:motolulu@ems.miaol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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