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1/31 |
發文日期: | 2023/1/12 |
發文文號: | 府商都字第1110251711B號 |
主旨: | 公告「變更通霄都市計畫【配合通霄溪水系主流通霄溪(含上游南勢溪)水道治理計畫(第一次修正)】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12年1月16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 二、內政部111年12月29日內授營中字第1110821887號函。 |
公告事項: | 一、本案計畫書、圖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8月16日第1017次會議審決,並經內政部111年12月29日內授營中字第1110821887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案計畫書、圖自112年1月16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計畫範圍內土地應依本計畫書圖內容、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三、需閱覽本計畫書、圖者,請至本縣通霄鎮公所或本府工商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亦可上網瀏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urbanplan01/05.aspx)。 四、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至少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