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1/2/26 |
發文日期: | 2021/2/18 |
發文文號: | 環水字第1100009120B 號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0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 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苗栗縣」工作事項內容。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一、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款。 二、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 |
公告事項: | 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款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就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1項之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 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二、本局自民國110年1月15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依法委託「亞太環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0 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 計畫-苗栗縣」,委託事項如下: (一) 針對本縣區域性及場置性地下水監測井進行巡查、維護、井況評估、再 次完井工作及廢井作業。 (二) 辦理改善完成場址之驗證作業。 (三) 辦理停滯場址進度推動工作。 (四) 辦理事業全回收水高污染潛勢調查 (五) 辦理加油站地下儲槽系統追蹤。 (六) 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八、九條公告事業審查及調查作業。 (七) 辦理高污染潛勢工廠預防管理工作。 (八) 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宣導活動。 (九) 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之緊急應變工作。 (十) 其他本局交辦有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相關事項。 三、有關委託事項,若有所爭議時,依本局與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合約為準。 四、委託執行廠商聯絡資訊為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2189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