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0/4/30 |
發文日期: | 2020/4/16 |
發文文號: | 府勞服字第1090071854B號 |
主旨: | 為本府辦理開立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裁罰案,因案內當事人如後附清冊地址不詳或招領逾期退回等原因,致罰鍰處分書等通知函件無法送達,特此公告公示送達。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81條。 |
公告事項: | 一、本案依據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關係人依法處分,並依行政程序法第67條規定依職權送達。 二、公示送達公告之日起欲領通知函件者,請至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勞工服務科住址: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2辦公大樓3樓;電話:037 363260) 洽辦。 三、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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