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為本府辦理開立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裁罰案,因案內當事人如後附清冊地址不詳或招領逾期退回等原因,致罰鍰處分書等通知函件無法送達,特此公告公示送達。

刊登日期:2020/4/30
發文日期:2020/4/16
發文文號:府勞服字第1090071854B號
主旨:為本府辦理開立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裁罰案,因案內當事人如後附清冊地址不詳或招領逾期退回等原因,致罰鍰處分書等通知函件無法送達,特此公告公示送達。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81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依據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關係人依法處分,並依行政程序法第67條規定依職權送達。
二、公示送達公告之日起欲領通知函件者,請至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勞工服務科住址: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2辦公大樓3樓;電話:037 363260) 洽辦。
三、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附件:
  • 108年公示送達清冊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