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1/31 |
發文日期: | 2023/1/12 |
發文文號: | 環水字第1120022774B號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苗栗縣」工作事項內容。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一、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款。 二、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 |
公告事項: | 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款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1項之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二、本局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止,依法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苗栗縣」,委託事項如下: (一)針對本縣區域性及場置性地下水監測井巡查、維護井況評估、再次完井、異物排除及廢井作業。 (二)辦理工業區預警網監測作業。 (三)辦理貯存設施及加油站地下儲槽追蹤。 (四)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八、九條公告事業審查及技師查核。 (五)辦理改善完成場址之驗證作業。 (六)辦理應加速解列場址進度推動工作。 (七)辦理事業土地污染預防工作。 (八)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宣導活動及推動設置光電設施辦理。 (九)辦理推動綠色永續型整治(GSR)。 (十)辦理農地污染預防管理。 (十一)辦理推動國(公)有污染場址改善與活化。 (十二)辦理民眾陳情緊急應變污染調查查證工作。 (十三)辦理灌溉渠道底泥溯源調查工作。 (十四)辦理貯存系統法規符合度確認及輔導工作。 (十五)其他本局交辦有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相關事項。 三、有關委託事項,若有所爭議時,依本局與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 合約為準。 四、委託執行廠商聯絡資訊為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2189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