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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苗栗縣重大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備查作業辦法」草案。

刊登日期:2023/11/30
發文日期:2023/11/27
發文文號:府商建字第1120264822B號
主旨:預告訂定「苗栗縣重大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備查作業辦法」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1項及第154條第1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苗栗縣重大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備查作業辦法」草案,總說明、草案逐條說明如附件。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870。
(四)傳真:037-334426。
附件:
  • 草案內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