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5/9/30 |
| 發文日期: | 2025/9/15 |
| 發文文號: | 府社老字第1140202181B號 |
| 主旨: | 預告「苗栗縣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十條修正草案」。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辦理。 |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苗栗縣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下稱本自治條例)自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五日公布施行,為表達對長者之尊崇與照護,彰顯敬老精神,並回應民意落實老人福利政策,爰擬具本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三、對於本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42 (四)傳真:037-355329 (五)電子郵件:alyssa@ems.miaol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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