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11/30 |
發文日期: | 2022/11/2 |
發文文號: | 府商都字第1110209621B號 |
主旨: | 公開展覽「變更大湖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及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配合後龍溪富興堤防延長段改善工程)案」都市計畫書、圖及召開說明會,並徵求公民及團體意見。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本案都市計畫之變更機關為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二、公開展覽期間自111年11月4日起30天,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由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 三、公開展覽說明會訂於111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假大湖鄉明湖村辦公室召開,請踴躍參加。 四、為因應COVID-19疫情,請與會人員務必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未佩戴口罩,或額溫攝氏37.5度以上者,不得與會。 五、旨揭都市計畫書公開展覽於本縣大湖鄉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請踴躍洽閱(亦可上網瀏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urbanplan01/03.aspx)。 六、張貼公告時間至少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