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1/1/29 |
發文日期: | 2021/1/12 |
發文文號: | 府水城字第1100007313B號 |
主旨: | 預告「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154條 |
公告事項: | 一、制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相關條文內容詳如草案說明。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見議者,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水利處(城鄉發展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17 (四)傳真:037-359719 (五)電子郵件:kitty_lan1023@ems.miaoli.gov.tw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