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10/31 |
發文日期: | 2022/10/27 |
發文文號: | 府商工字第1110205764A號 |
主旨: | 預告廢止「苗栗縣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廢止理由:緣「苗栗縣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下稱本辦法),係依據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訂定,惟該條例已於99年5月12日廢止,爰本辦法已無存續及修正之必要,予以廢止。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工商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31。 (四)傳真:037-326185。 (五)電子郵件:k610702@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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