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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委託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4年度苗栗縣BOT垃圾焚化廠後續營運移轉專案計畫」工作事項。

刊登日期:2025/12/31
發文日期:2025/12/2
發文文號:環廢字第1140064738號
主旨:公告本局委託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4年度苗栗縣BOT垃圾焚化廠後續營運移轉專案計畫」工作事項。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自民國114年11月2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本局委託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4年度苗栗縣BOT垃圾焚化廠後續營運移轉專案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規劃及協助與潛在協處縣市協商苗栗縣BOT垃圾焚化廠(下稱苗栗廠)後續整建期間之垃圾調度及配套。
(二)蒐集國內外垃圾焚化廠延役案例及評析苗栗廠改建可應用之可行性。
(三)辦理苗栗廠改建營運移轉之可行性評估作業:
1、公共建設定位。
2、法律可行性分析。
3、土地取得可行性分析。
4、國家安全及資通安全。
5、市場可行性分析。
6、工程技術可行性分析。
7、財務可行性分析。
8、環境影響分析。
9、民間參與可行性綜合評估。
10、公聽會。
11、其他事項。
(四)辦理苗栗廠改建營運移轉之「先期規劃」,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1、可行性評估成果彙整。
2、許可範圍與許可期限。
3、更新升級規劃。
4、營運規劃。
5、土地取得規劃。
6、財務規劃。
7、風險規劃。
8、政府承諾與配合事項之項目、完成程度及時程。
9、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之範圍。
10、履約管理規劃。
11、移轉規劃。
12、後續作業事項及期程規劃。
13、其他事項。
(五)辦理苗栗廠改建營運移轉之「公告招商」,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1、招商準備作業。
2、公告招商作業。
3、甄審及評決作業。
4、議約簽約作業。
5、其他。
(六)協助機關申請相關經費補助及協助撰寫相關申請文件。
(七)苗栗廠轉型或升級整建改善作業所涉及之相關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由本局或民間廠商依法辦理。
(八)協助機關依「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資訊蒐集及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於案件各階段辦理資訊蒐集及登載。
(九)配合協助辦理相關會議。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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