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11/30 |
發文日期: | 2022/11/29 |
發文文號: | 府教國字第1110228807B號 |
主旨: | 預告訂定「苗栗縣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學校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續辦理辦法」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1項及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項及第二十六條第三項。 三、「苗栗縣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學校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續辦理辦法」訂定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95。 (四)傳真:037-324626。 (五)電子郵件:p221608@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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