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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苗栗縣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案件獎勵辦法草案」。

刊登日期:2021/10/29
發文日期:2021/10/8
發文文號:府消調字第1100013557B號
主旨:預告「苗栗縣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案件獎勵辦法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公告事項:一、公告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旨揭草案之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向
本府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科)。
(二)地址:苗栗市經國路4段201號。
(三)電話:037-558119;傳真:037-558198。
附件:
  • 苗栗縣舉發違反消防法第15條案件獎勵辦法
  • 苗栗縣舉發違反消防法第15條案件獎勵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