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6/7/31 |
| 發文日期: | 2026/7/7 |
| 發文文號: | 環廢字第1150033553號 |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亞太公司)執行「115年度苗栗縣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工作計畫」工作事項。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20條規定及環境部「115年度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計畫」。 |
| 公告事項: | 一、自民國115年6月18日至115年11月20日止,本局委託亞太公司執行「115年度苗栗縣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工作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傳: 1、辦理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系列活動2場,宣傳對象為消費者。 2、一次用產品範疇包含但不限於:旅宿用品、市場(含商圈、夜市、市集)減塑、循環容器、可重複清洗餐具、網際網路購物及產品包裝減量、蔬果裸賣等。 (二)推動市場市集或夜市商圈減塑: 1、過去推動之環保市場、夜市或商圈持續推動。 2、新增1處減塑市場(市集)及1處減塑夜市(商圈),執行至少半年以上。 3、推動項目包含內用不使用免洗餐具、提供自備優惠、攤商不主動提供購物用塑膠袋、設置二手袋循環箱及資源回收設施等。 (三)推廣循環容器: 1、輔導、媒合餐飲業者45家(如便當業者、連鎖便利商店、團膳業者…)加入循環容器服務供應鏈,並提出合作意向書作為證明文件。(可專案補助使用循環容器餐飲業者較少之偏遠/鄉鎮區域)。 2、輔導行政機關、學校及私部門辦理會議、訓練及活動,應以循環容器供餐,且不提供包裝飲用水教育訓練或宣導會議1場次。 (四)減量稽查作業: 1、執行源頭減量法令及相關政策稽查作業至少2,025家(件、次)以上(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一次用飲料杯、塑膠吸管、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旅宿用品、PVC食品容器、塑膠微粒、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機關學校減少免洗餐具指引、含汞產品、乾電池等)。 (五)旅宿減量:推動「旅宿業減少塑膠瓶裝水永續行動」。 (六)垃圾強制分類及垃圾減量: 1、執行垃圾強制分類破袋稽查作業1,000次以上。 2、加強違規比例相對較高之社區、機關、學校及隨車沿線稽查300次。 3、針對違規比例相對較高之資源回收物加強宣導,宣導內容應提送機關同意後,始得辦理。 (七)推動循環採購引領綠色消費措施: 1、辦理資源循環之源頭管理或循環採購宣導會1場次。 2、辦理循環採購產品服務化業者媒合宣導會1場次。 (八)促進不用品再使用 1、輔導協助12處社區鄰里、中、小學校及社福單位設置不用品再使用常態據點。 2、輔導10處量販店、超級市場或便利商店等人潮眾多之業者設置不用品回收據點。 3、持續更新全國不用品藏寶地圖,增建不用品服務站點及定期更新世及活動相關訊息,掌握不用品交換成效。 (九)推動建立維修示範點提升區域型維修服務量能: 1、彙整每年二手物品收受數量、負責維修運作管理模式、辦理二手市集交換成果及推動維修等執行現況。 2、115年設置1處維修示範點並提出當年所需經費及後續營運規劃,如:地方維修服務站點空間活化、辦理二手市集、建置二手倉儲示範點、統計維修服務營運方式、服務人次、維修品項、數量、維修物品獲取管道、交付維修品需負擔費用等。 (十)推廣循環杯服務: 1、輔導封閉場域(球場、體育場、電影院等)導入循環容器1處,並將使用循環容器納入場館或使用規範內。 2、輔導大型活動(100人以上開放式活動或會議)導入循環容器1場次,並將使用循環容器納入場館或使用規範內。 (十一)結合宗教活動推動源頭減量: 1、辦理強化本縣宗教遶境或進香活動1場次(如白沙屯媽祖進香或其他宗教遶境進香活動)之一次性用品源頭減量,於活動期間(預估2週),應辦理相關減量使用措施,如:鼓勵自備享優惠、提供循環餐具租借,並辦理相關宣傳,讓民眾願意主動自備、重複、少用。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亞太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