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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苗栗縣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 附修正「苗栗縣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

刊登日期:2024/11/29
發文日期:2024/11/12
發文文號:府行法字第1130245775號
修正「苗栗縣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
附修正「苗栗縣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附件:
  • 苗栗縣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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