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0/11/30 |
發文日期: | 2020/11/24 |
發文文號: | 府地測字第1091316879B號 |
主旨: | 預告「苗栗縣政府所屬各地政事務所申請應用地籍測量資料紙本收費標準」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
公告事項: | 一、制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苗栗縣政府所屬各地政事務所申請應用地籍測量資料紙本收費標準」,草案相關條文內容詳如附件。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地政處(地籍測量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三)電話:037-559070;傳真:037-559115。 (四)電子郵件:kb.249046@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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