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7/31 |
發文日期: | 2024/7/11 |
發文文號: | 府商都字第1130148983B號 |
主旨: | 公開展覽「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公園用地(公四)為公園兼體育場用地)」及「變更竹南頭份都市細部計畫(公園用地(公四)為公園兼體育場用地)」都市計畫書、圖及召開說明會,並徵求公民及團體意見。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本案都市計畫之變更機關為苗栗縣政府。 二、公開展覽期間自113年7月15日起30天,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由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 三、公開展覽說明會訂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3時假頭份市公所清潔隊2樓會議室召開,請踴躍參加。 四、旨揭都市計畫書、圖公開展覽於本縣竹南鎮公所、頭份市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請踴躍洽閱(亦可上網瀏覽,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economic_development/News_Content.aspx?n=1029&s=768450)。 五、張貼公告時間至少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