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5/12/31 |
| 發文日期: | 2025/12/11 |
| 發文文號: | 府社老字第1140268876B號 |
| 主旨: | 預告「苗栗縣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辦理。 |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苗栗縣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設立及許可監督辦法(下稱本辦法)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布施行,為確保本縣立案之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財務之透明度、健全性與公益性,讓財務報告能更加標準化與客觀,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 三、對於本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00號。 (三)電話:0037-559640 (四)傳真:0037-355329 (五)電子郵件:j02773@ems.miaoli.gov.tw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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