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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苗栗縣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

刊登日期:2025/12/31
發文日期:2025/12/11
發文文號:府社老字第1140268876B號
主旨:預告「苗栗縣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苗栗縣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設立及許可監督辦法(下稱本辦法)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布施行,為確保本縣立案之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財務之透明度、健全性與公益性,讓財務報告能更加標準化與客觀,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
三、對於本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00號。
(三)電話:0037-559640
(四)傳真:0037-355329
(五)電子郵件:j02773@ems.miaoli.gov.tw
附件:
  • 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