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1/31 |
發文日期: | 2024/1/17 |
發文文號: | 府主歲字第1130014459B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政府對所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第四條之一及第九條修正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1條。 三、「苗栗縣政府對所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第四條之一及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政府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主計處(歲計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925。 (四)傳真:037-369251。 (五)電子郵件:shu1864@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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