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1/12/30 |
發文日期: | 2021/12/24 |
發文文號: | 府稅牌字第1107600017號 |
主旨: | 公告「苗栗縣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苗栗縣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並刪除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 二、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46號。 (三)電話:037-331900#1602。傳真:037-35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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