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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苗栗縣東方美人茶產地證明標章收費標準」草案。

刊登日期:2019/6/28
發文日期:2019/6/19
發文文號:府農農字第1080117204B號
主旨:預告「苗栗縣東方美人茶產地證明標章收費標準」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制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苗栗縣東方美人茶產地證明標章收費標準」草案,相關條文內容詳如草案說明。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農務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781
(四)傳真:037-333376
附件:
  • 苗栗縣東方美人茶申請產地證明標章收費標準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