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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應受送達人HUYNH ○ LY(外來人口統一證號:C6****27)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罰鍰送達書,因已出境無法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刊登日期:2023/11/30
發文日期:2023/11/20
發文文號:苗警刑字第1120073505A號
主旨:公告應受送達人HUYNH ○ LY(外來人口統一證號:C6****27)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罰鍰送達書,因已出境無法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
公告事項:一、查應受送達人HUYNH ○ LY於112年4月19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經本局刑事警察大隊於112年11月15日簽核完畢,裁處新臺幣2萬元整罰鍰暨毒品危害講習6小時在案。惟因應受送達人已出境,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二、公示送達方式:公示送達公告張貼於苗栗縣警察局公告牌示處,並刊登於苗栗縣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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