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9/28 |
發文日期: | 2023/9/20 |
發文文號: | 環廢字第1120083003號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委託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策略規劃、鄉鎮(市)之廢棄物熱值等化學組成與查核輔導計畫」工作事項。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自民國112年8月2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委託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策略規劃、鄉鎮(市)之廢棄物熱值等化學組成與查核輔導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垃圾源頭減量策略規劃作業 1、針對苗栗縣BOT垃圾焚化廠執行落地檢查工作。 2、執行各鄉鎮(市)公所清潔車輛針對民眾排出垃圾實施破袋檢查。 3、針對各鄉鎮公所進廠之垃圾,辦理一般廢棄物採樣檢驗(化學組成)。 (二)針對指定公告應上網申報之事業稽查管制作業 1、針對本縣轄區非工業區之事業機構進行廢棄物清理法法規符合度查核。 2、針對本縣列管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進行查核作業。 3、必要時應協助空、水、廢許可資料庫之比對,對於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廢水污染處理設備產生之廢棄物量有不合理或短報之事業,進行查核作業。 (三)處理機構查核計劃作業 1、協助廢棄物處理許可審查作業。 2、查核本縣所轄處理機構進行聯單資料與CCTV比對作業,藉查核輔導與量能檢核作業,檢視業者CCTV及磅秤設置情形,並適時提供輔導作業。 3、協助會同本局人員查核本縣轄區污泥處理機構資源化產品後段流向追蹤查核作業。 (四)執行非法棄置場址廢棄物移除、採樣、檢測作業 1、執行非法棄置場址廢棄物移除、採樣、檢測、開挖等作業。 2、非法棄置廢棄物移除時應有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技術員資格者在場監督。 3、廠商應具備XRF、PID、四用氣體偵測器等即時監測設備。 4、廠商應具備戶外縮時攝影設備至少5組。 5、協助本縣非法棄置廢棄物場址調查及估算後續清除處理改善作業費用。 6、廠商應具備無人機至少乙台,於本局有飛行拍攝需求時提供操作人員至少乙名進行拍攝蒐證。 (五)辦理法令宣導作業 1、辦理廢棄物清理法法規相關說明會。 2、辦理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宣導說明會。 3、配合社區發展協會、村里民大會或本縣各類大型活動場合辦理防止非法棄置廢棄物宣導活動。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