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5/9/30 |
| 發文日期: | 2025/9/22 |
| 發文文號: | 府環水字第1140050868B號 |
| 主旨: | 公告解除本縣竹南鎮新山佳段1220、1228地號等2筆土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列管。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第2項規定。 |
| 公告事項: | 一、解除列管場址名稱:苗栗縣竹南鎮新山佳段1220、1228地號等2筆土地。 二、場址地號:苗栗縣竹南鎮新山佳段1220、1228地號等2筆。 三、場址面積:1505.24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閒置廠房。 五、改善情形: (一)場址因土壤中重金屬「鋅」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經本府112年8月10日以府環水字第1120071583B 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在案。 (二)旨揭地號土地經土地所有人(華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污染行為人(永久企業有限公司)共同提送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並經本府核定後執行土壤污染改善工作及自主驗證,其重金屬「鋅」濃度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18日執行「11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苗栗縣」進場驗證確認,驗證結果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14年8月18日經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審認驗證報告,同意本污染場址解除列管;據此,予以解除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列管,並自即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