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0/8/31 |
發文日期: | 2020/8/13 |
發文文號: | 府商都字第1090161281B號 |
主旨: | 公告「變更明德水庫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機關用地(機三)配合發展觀光條例修法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計畫書,並自民國109年8月1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一、都市計畫法第21及23條規定。 二、本府109年8月13日府商都字第1090161281A號函。 |
公告事項: | 一、本計畫書業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1月16日第281次會議審決,並經本府109年8月13日府商都字第1090161281A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計畫書、圖自民國109年8月1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計畫範圍內依本計畫書、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三、需閱覽計畫書、圖者,請至頭屋鄉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亦可上網瀏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urbanplan01/05.aspx)。 四、張貼公告書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