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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訂定「苗栗縣政府青年創業指揮部使用管理辦法」草案。

刊登日期:2021/9/30
發文日期:2021/9/17
發文文號:府勞青字第1100179730號
主旨:公告訂定「苗栗縣政府青年創業指揮部使用管理辦法」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中央規費法」第10條及「苗栗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3條」。
三、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二)地址:苗栗市府前路1號
(三)電話:037-558232
附件:
  • 草案總說明
  • 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