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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頭份市永貞段1209地號為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及限制事項。

刊登日期:2022/5/31
發文日期:2022/5/2
發文文號:府環水字第1110026592B號
主旨:公告本縣頭份市永貞段1209地號為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及限制事項。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7條第1項規定暨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苗栗縣頭份竹南地區地下水污染來源未明確及停滯場址之監測管理計畫及改善評估計畫」調查結果辦理。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苗栗縣頭份市永貞段1209地號土地。
二、場址地號:苗栗縣頭份市永貞段1209地號土地。
三、場址面積:1,302.45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苗栗縣頭份市永貞段1209地號為私人土地,目前已由毅翔機械有限公司設立工廠。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苗栗縣頭份市永貞段1209地號經執行地下水採樣分析,分析結果確認地下水中污染物-氯乙烯(檢測值:13.1mg/L)及苯(檢測值:0.531mg/L)均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管制標準:氯乙烯0.02mg/ L、苯0.05mg/L)
六、限制事項:停止飲用或使用地下水,並限制鑽井使用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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