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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受處分人DUONG THI LOAN等(共計52人),違反就業服務法案,因受處分人住所不明,致有關罰鍰處分書、繳款書未領取,爰本府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規定命為公示送達,惠請張貼於布告欄揭示週知,請查照。

刊登日期:2019/2/1
發文日期:2019/1/19
發文文號:府勞資字第1080015999A號
主旨:檢送受處分人DUONG THI LOAN等(共計52人),違反就業服務法案,因受處分人住所不明,致有關罰鍰處分書、繳款書未領取,爰本府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規定命為公示送達,惠請張貼於布告欄揭示週知,請查照。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說明:檢附公示送達公告及清冊各2份(如附件),請惠予張貼布告欄並刊登苗栗縣政府公報。
正本:本府行政處
副本: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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