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8/28 |
發文日期: | 2025/8/22 |
發文文號: | 府民生字第1140182883B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提供低收入戶免費使用標準」。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21之1條、第21之2條。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政府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民政處(生命事業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三)電話:037-559536。 (四)傳真:037-326938。 (五)電子郵件 : abc790702@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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