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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七條(草案)」

刊登日期:2023/5/31
發文日期:2023/5/31
發文文號:府教務字第1120127186B號
主旨:預告修正「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七條(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旨揭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草案(如附件)。
三、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規定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二)地址:36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727018
(四)傳真:037-727009
(五)電子郵件:remembersky310@gmail.com
附件:
  •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七條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