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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苗栗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3條、第4條及第6條修正草案。

刊登日期:2024/8/30
發文日期:2024/8/28
發文文號:府環衛字第1130050003A號
主旨:預告「苗栗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3條、第4條及第6條修正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67條第3項。
三、「苗栗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3條、第4條及第6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承辦單位: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地址:苗栗縣後龍鎮校椅里高鐵一路95號。
(三)電話:037-558558分機512;傳真:037-726232。
附件:
  • 如公告事項三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