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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定頭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11年12月1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刊登日期:2022/12/30
發文日期:2022/12/12
發文文號:府商都字第1110224976B號
主旨:公告「擬定頭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11年12月1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規定。
二、本府111年12月12日府商都字第1110224976A號函。
公告事項:一、本計畫書業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民國107年10月3日第275次及109年11月16日第288次會議審決,並經本府111年12月12日府商都字第1110224976A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案計畫自民國111年12月1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計畫範圍內土地應依本計畫書內容、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三、需閱覽本計畫書、圖者,請至本縣頭屋鄉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亦可上網閱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urbanplan01/0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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