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3/31 |
發文日期: | 2023/3/24 |
發文文號: | 環廢字第1120037196號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辦理健全稽查專精能力及專業跨域支援量能工作計畫」工作事項。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自民國112年2月22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辦理健全稽查專精能力及專業跨域支援量能工作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辦理廢棄物棄置熱點巡查及溯源追查 1、蒐集彙整本縣歷年棄置案件之廢棄物種類、區域及棄置型態,彙整歸納棄置熱點。並採取智慧監測設施及科技工具協助本局進行非法棄置案件之溯源。 2、廠商應具備XRF、PID、FID、四用氣體偵測器等即時監測設備,協助本局執行棄置現場之廢棄物危害特性篩測,研判可能之產生源對象。 3、廠商應具備戶外縮時攝影設備,於本局指示地點周圍隱密地點安裝攝錄進行監控。 4、廠商應具備無人機,於本局有飛行拍攝需求時提供操作人員至少乙名進行拍攝蒐證,該操作人員應至少具備「專業基本級操作證」。 (二)導入專業人員跨領域支援及建立查緝小組 1、辦理環保稽查訓練:提供稽查及執行工作上的專業建議,協助污染查辦作業,提升環境污染案件稽查成效。 2、辦理法律專精人員訓練:提供蒐證技巧。 (三)辦理資源回收業者管理重點稽查取締工作 1、稽查取締未依規定登記之責任業者及14大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販賣業者。 (四)辦理水污染稽查管制工作 1、辦理深度查核,針對污染熱區、屢遭民眾陳情、異常診斷分析事業未追蹤完成改善、定檢申報勾稽異常或本局指定之事業。 2、自動連續監測查核(依環保署專案計畫規定家數為準)。 3、稽查數中之事業廢(污)水放流口須採樣檢測項目依列管事業行業別,如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氨氮、大腸桿菌、油脂、真色色度、重金屬等。(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檢測列管事業水質)。 4、辦理委託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機構水污染查證工作。 (1)苗栗縣納管工業區廢水處理設施稽查,包含: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南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廠、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銅鑼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廠、寶源科技工業園區、廣源科技工業園區之稽查及採樣作業,於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含檢測),檢測項目包含:水溫、pH、導電度、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金屬等,餘檢測項目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列管事業水質。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