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10/31 |
發文日期: | 2022/9/30 |
發文文號: | 府商用字第1110187647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權轉讓申請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理由:本辦法原依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10條第5項規定訂定之,因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於110年2月3日修正公布第10條第3項之申請人資格為「已成年」,並刪除「或未成年已結婚」之文字,本申請辦法之受讓人資格與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10條第3項規定之攤鋪位申請人資格相同,為符合上開管理條例規定,特予修正。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33 (四)傳真:037-359991 (五)電子郵件:sh335e664@ems.miaol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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