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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苗栗縣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權轉讓申請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草案。

刊登日期:2022/10/31
發文日期:2022/9/30
發文文號:府商用字第1110187647號
主旨:預告修正「苗栗縣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權轉讓申請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理由:本辦法原依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10條第5項規定訂定之,因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於110年2月3日修正公布第10條第3項之申請人資格為「已成年」,並刪除「或未成年已結婚」之文字,本申請辦法之受讓人資格與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10條第3項規定之攤鋪位申請人資格相同,為符合上開管理條例規定,特予修正。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33
(四)傳真:037-359991
(五)電子郵件:sh335e664@ems.miaoli.gov.tw
附件:
  • 攤舖位轉讓申請辦法修正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