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6/5/29 |
| 發文日期: | 2026/5/18 |
| 發文文號: | 府商工字第1150106102B號 |
| 主旨: | 預告廢止「苗栗縣視聽歌唱理髮三溫暖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業管理自治條例」。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 |
| 公告事項: | 一、廢止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旨揭自治條例廢止總說明。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工商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884 (四)傳真:037-326185 (五)電子郵件:a171366@ems.miaol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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