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19/4/1 |
發文日期: | 2019/3/19 |
發文文號: | 府環水字第 1080011229C 號 |
主旨: | 修正公告本縣三義鄉萬象製革廠股份有限公司廢水處理區五榖段1、3、11地號等 3 筆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16條及第26條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7 年 3、4月及8月辦理本縣三義鄉萬象製革廠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及廢水處理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結果、108年3月7日環署土字第1080016129號公告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 污染行為人名稱:萬象製革廠股份有限公司。 二、 場址名稱:萬象製革廠股份有限公司。 三、 場址地號:三義鄉五榖段1、3、11地號(廢水處理區)等3筆土地。 四、 場址面積:10,816.9平方公尺。 五、 場址現況概述: (一) 萬象製革廠股份有限公司於 89年10月已停工,無運作事實,工廠登記於 93年2月13日,經本府公告註銷。調查當時廠區內製程設施已拆除,僅殘存水泥鞣革大鼓機座,廠房建築物已老舊破損,並留有廢皮革、染顏料及廢棄物,廢水處理區則有槽體破損情形。 六、污染物及污染情形: (一)三義鄉五榖段1、3、11地號土壤鉻濃度分別為601、450、458mg/kg,超過鉻之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250mg/kg。 七、土壤污染管制區: (一)管制目的:為減輕污染危害、避免污染擴大及保障人民健康,特劃定土壤污染管制區。 (二)管制範圍:三義鄉五榖段1、3、11地號等3筆土地。 (三)管制事項:管制區內之管制事項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府99年4月15日府環水字第0997800601號公告本縣三義鄉萬象製革廠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中心段314、315、316、455地號及廢水處理區五穀段1、3、11地號等7筆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其中三義鄉中心段 314、315、316、455地號土地,經污染土地關係人依本府核定之土壤污染整治計畫實施改善工作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26、27日針對上開地號進行驗證,土壤中污染物濃度已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故依法予以修正公告旨揭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二)原本府 99 年 4 月 15 日府環水字第0997800601號公告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