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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委託綠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源頭管理計畫」工作事項。

刊登日期:2023/3/31
發文日期:2023/3/15
發文文號:環衛字第1120034718A號
主旨:公告本局委託綠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源頭管理計畫」工作事項。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自民國112年2月22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本局委託綠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源頭管理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加強推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管理稽查及辦理勾稽查核專案、釋放量查核督導、抽樣送驗及非法查處。
(二)辦理化工原料販賣業者查訪,並輔導落實化工原料四要管理。
(三)查訪化學物質業者確認其製造或輸入化學物質應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申請登錄及申報。
(四)辦理新列管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廠商清查與運作資料調查,並輔導業者符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
(五)強化執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業務推動,包含:
1、辦理毒化災相關演練。
2、健全地方安全管理及疏散避難體系。
(六)辦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及具食安風險化學物質等相關宣導活動,包含:
1、執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宣導說明會(議)。
2、辦理社區安全使用化學物質與防範具食安風險疑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非法流入(誤用)食物鏈之健康風險教育及宣導活動等。
3、協助辦理有關環境賀爾蒙、汞公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檢舉違反毒管法案件獎勵辦法宣導、綠色化學議題之溝通與宣導。
4、協辦化學物質流向智慧物聯網及災防圖資之溝通與宣導。
(七)配合環保署化學局通知辦理其他食安專案輔導訪查。
(八)辦理轄內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勾稽查核。
(九)其他環保署化學局新增之工作事項。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綠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合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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