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19/7/31 |
發文日期: | 2019/7/4 |
發文文號: | 府環衛字第1080029530B號 |
主旨: | 預告訂定「苗栗縣檢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1、 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2、 訂定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67條第3項。 3、 訂定草案如附件。 4、 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1) 承辦單位:環境衛生管理科。 (2) 地址:25648苗栗縣後龍鎮校椅里高鐵一路95號。 (3) 電話:037-558558轉512。 (4) 傳真:037-726232。 (5) 電子郵件:fclin@mail.mlepb.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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