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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苗栗縣檢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

刊登日期:2019/7/31
發文日期:2019/7/4
發文文號:府環衛字第1080029530B號
主旨:預告訂定「苗栗縣檢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1、 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2、 訂定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67條第3項。
3、 訂定草案如附件。
4、 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1) 承辦單位:環境衛生管理科。
(2) 地址:25648苗栗縣後龍鎮校椅里高鐵一路95號。
(3) 電話:037-558558轉512。
(4) 傳真:037-726232。
(5) 電子郵件:fclin@mail.mlepb.gov.tw。
附件:
  • 苗栗縣政府 公告-「苗栗縣檢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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