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公告「變更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通盤檢討範圍及召開座談會,並徵求公民或團體意見。

刊登日期:2025/3/5
發文日期:2025/2/4
發文文號:府商都字第1140022792B號
主旨:公告「變更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通盤檢討範圍及召開座談會,並徵求公民或團體意見。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一、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二、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
公告事項:一、本案變更機關為本府。
二、公告期間自114年2月10日起30天,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參考。
三、座談會訂於1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假苗栗市水源里社區活動中心(苗栗縣苗栗市水源路11號)召開,請踴躍參加。
四、「變更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通盤檢討範圍張貼於苗栗市公所、公館鄉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公佈欄,亦可上網瀏覽,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cl.aspx?n=9491。
五、需閱覽現行都市計畫書、圖或相關文件者,請洽苗栗市公所、公館鄉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洽閱。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