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預告修正「苗栗縣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

刊登日期:2023/1/31
發文日期:2023/1/10
發文文號:府社保字第1120025218B號
主旨:預告修正「苗栗縣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制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本辦法修正係參酌中央補助辦法,調整心理諮商費用補助,另增加房屋租金補助,並調整法條次序。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333436           
(四)傳真:037-332097           
(五)電子郵件:jennier0521@ems.miaoli.gov.tw
附件:
  • 總說明
  • 草案
  • 對照表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