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1/31 |
發文日期: | 2023/1/10 |
發文文號: | 府社保字第1120025218B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制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本辦法修正係參酌中央補助辦法,調整心理諮商費用補助,另增加房屋租金補助,並調整法條次序。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333436 (四)傳真:037-332097 (五)電子郵件:jennier0521@ems.miaol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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