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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附「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刊登日期:2024/8/30
發文日期:2024/8/8
發文文號:府行法字第1130170935號
修正「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附「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附件:
  • 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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