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9/30 |
發文日期: | 2024/9/5 |
發文文號: | 府社救字第1130193088B號 |
主旨: | 預告「苗栗縣急難救助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苗栗縣急難救助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於民國(下同)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發布施行,歷經兩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九日,鑑於行政院公布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年上揚,且部分縣市補助金額已調整,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 三、對於本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二)電話:037-559668 (三)傳真:037-367443 (四)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五)電子郵件:viviana@ems.miaol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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