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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苗栗縣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款案件統一裁罰基準」草案。

刊登日期:2023/9/28
發文日期:2023/9/14
發文文號:府勞服字第1120210337B號
主旨:預告訂定「苗栗縣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款案件統一裁罰基準」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苗栗縣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款案件統一裁罰基準」草案相關訂定內容詳如草案。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勞工服務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三)電話:037-559057、傳真:037-364548。
附件:
  • 苗栗縣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統一裁罰基準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