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6/5/29 |
| 發文日期: | 2026/5/22 |
| 發文文號: | 府商用字第1150110833B號 |
| 主旨: | 預告廢止「苗栗縣臨時攤販集中場區管理辦法」一案。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規定。 |
| 公告事項: | 一、廢止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旨揭管理辦法廢止總說明如附件。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以郵戳為憑)以書面向本府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33。 (四)傳真:037-359991。 (五)電子郵件:phyta5855@ems.miaoli.gov.tw。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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