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3/31 |
發文日期: | 2022/3/9 |
發文文號: | 府農漁字第1110043987B號 |
主旨: | 修正「公告本縣銅鑼鄉新隆河支流八燕坑溪、麻園溪及九份溪流域實施封溪護魚措施」。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 |
公告事項: | 一、禁漁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本府得視實際需要另行公告開放採捕期間。 二、禁漁範圍(詳如附圖): (一)八燕坑溪:自八燕坑溪注入新隆河河口(北緯24度26分10秒;東經120度48分54秒)以上全流域。 (二)麻園溪:自麻園橋(北緯24度25分43秒;東經120度48分40秒)以上全流域。 (三)九份溪:自新庄橋(北緯24度25分25秒;東經120度48分27秒)以上全流域。 三、禁漁期間禁止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物,但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四、違反本公告事項者,依漁業法第六十五條第六款之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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